《上海市數據條例》明確實行數據安全責任制 上海數據交易所成立
11月25日,上海數據交易所在上海浦東新區正式揭牌成立。無獨有偶,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也在這一天表決通過了《上海市數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強調數據分類分級保護
明確實行數據安全責任制
在《條例》中的基本定義中,就明確了數據處理是指數據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共享、開放、流通等;數據安全是指通過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數據處于有效保護和合法利用的狀態,以及具備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與此同時,針對數據權益和數據安全保障,《條例》根據國家《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等上位法要求,結合剛向社會公示的《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涵蓋了數據分級分類保護、重要數據目錄管理、數據安全管理等配套措施,落實重要數據備案和數據安全評估制度。
一是實行數據安全責任制,明確數據處理者的主體責任和安全保護義務。
二是建立健全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確定本市重要數據目錄,對列入目錄的數據進行重點保護。
三是明確信息化職能整合后市級責任部門和市大數據中心的數據安全責任。
四是建立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推動數據安全檢測評估、認證等服務機構的發展。
在具體的細則方面,我們可以看到,包括日常大家非常關心的禁止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生物識別信息保護等方面,《條例》均有了專門規定。
值得關注的是,《條例》對個人信息保護設有專節,明確了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個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保證個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確作出同意,不得通過誤導、欺詐、脅迫等違背其真實意愿的方式取得同意。要以顯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語言真實、準確、完整地告知處理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保存期限等事項。與此同時,數據處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提供個人信息為由拒絕提供產品或者服務(處理個人信息屬于提供產品服務所必需的情況除外)。
此外,《條例》在在保護生物識別信息方面,也明確了處理自然人生物識別信息的,應當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應當取得自然人的單獨同意。在上海商場、超市、公園、景區、公共文化體育場館、賓館等公共場所,以及居住小區、商務樓宇等區域安裝圖像采集、個人身份識別設備的,應當為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要設置顯著標識。所收集的信息,只能用于維護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同時還不得以圖像采集、個人身份識別技術作為出入公共場所或區域的唯一驗證方式。
通過這些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對于數據的收集、使用和處理,《條例》都更加的明確,尤其是在個人信息保護層面,這意味著與之相關的整個數據處理過程中的合規及數據安全都成為了必選項。
五大創新解決數據交易難題
上海數據交易所正式成立
根據《條例》規定,上海數據交易所有兩大職能:一是為數據集中交易提供場所與設施,二是組織和監管數據交易。
在數據交易所成立之前,數據交易大多為點對點的場外交易,存在“五難”問題:確權難、定價難、互信難、入場難、監管難。如果沒有外力介入很難被解決,數據交易所就是在這一情景下出現,針對困擾數據交易的本質性問題重點布局,作為支撐數據交易的核心數字基礎設施發揮壓艙石和穩定器的作用,推動數據交易日趨合規化、透明化、公平化。
數據確權是世界級難題,導致政府、企業等開放數據的意愿不足,在國內外數據交易的實踐中,正通過各類技術手段來實現數據生產者與使用者權益的分割,從而規避數據權屬的確定。例如,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采用聯邦學習、加密計算等多種技術融合,將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
上海的數據立法首先為數據交易解決了數據權屬的后顧之憂。《條例》明確了數據權益的交易機制,保障數據交易主體對其合法獲取數據合法處理數據形成的產品服務享有的財產權益,并保障其通過數據交易獲取的財產權益。這意味著數據的財產權益得到了保護,承認數據權益可交易。
與之對應的是,上海數據交易所全國首發全數字化數據交易系統,通過新一代智能數據交易系統,保障數據交易全時掛牌、全域交易、全程可溯。
上海數據交易所聚焦“五難”關鍵共性問題,設立形成系列創新安排還有:
全國首發數商體系,全新構建“數商”新業態,涵蓋數據交易主體、數據合規咨詢、質量評估、資產評估、交付等多領域,培育和規范新主體,構筑更加繁榮的流通交易生態。
全國首發數據交易配套制度,率先針對數據交易全過程提供一系列制度規范,涵蓋從數據交易所、數據交易主體到數據交易生態體系的各類辦法、規范、指引及標準,確立了“不合規不掛牌,無場景不交易”的基本原則,讓數據流通交易有規可循、有章可依。
全國首發數據產品登記憑證,首次通過數據產品登記憑證與數據交易憑證的發放,實現一數一碼,可登記、可統計、可普查。
全國首發數據產品說明書,以數據產品說明書的形式使數據可閱讀,將抽象數據變為具象產品。
數據,只有流動起來才能產生價值;交易,是數據流動的必要條件。上海已在完善多層次數據交易流通機制中走在了前沿,配合《條例》聚焦數據權益保障、數據流通利用、數據安全管理等環節,在滿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將最大程度促進數據流通和開發利用,賦能數字經濟和社會發展。
(來源:密碼頭條)